男子网购后抢劫上门送货店主获刑六年
文章原载:温州清洁 文章出处:http://www.9wwg.com/ 文章版权:如需转载本文,请以链接的形式注明原载以及出处,谢谢!
本报讯 (记者 傅沙沙)“因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……”法官的判决声刚落,被告人肖某腿1软,瘫倒在法庭上。去年二月,肖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在网上订购手机,随后在楼道内抢劫了来送货的店主。近日,丰台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,肖某表示不上诉。 网上买手机抢劫送货店主 二零岁的肖某在京打工,去年二月,他看上1款售价八零零零余元的手机,但无钱购买。二月四日,他在温州大理石翻新网1家店铺订购了这部手机,并选择了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,要求店主刘某将手机送至丰台区南3环中路某居民楼。 当日下午五时许,肖某在楼道内持木棒以暴力相威胁,抢走了刘某送来的手机,逃离现场。刘某报案后,去年一一月,公安机关在木樨园1手机店附近将肖某控制。 今年二月,肖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。 自称手头紧临时起意抢劫 “原本是想卖给下家挣差价。”法庭上,肖某称抢劫并非他的本意,他原本关联了1个买家,打算将送货店主带去直接交易,自己从中赚取差价。但由于店主送货时间太晚,已关联不上那个买家。加上自己手头紧,他临时起意抢劫。 “我觉得特别对不起他(店主)。”肖某称,他逃离抢劫现场前,特意给店主磕了个头,说了声“对不住了”。 受审的肖某几度流泪认错,其律师也以认罪态度好为由,请求法庭从轻处罚。 经合议庭评议,审判长当庭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六年。肖某表示不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