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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获利五七一一万元 重庆涉黑富豪黎强被控九宗罪

文章原载:温州清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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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犯罪嫌疑人正在法庭受审(法院供图)   昨上午,重庆渝强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渝强公司”)董事长、原市人大代表黎强团伙涉黑案在市5中院公开审理,黎强等三一名被告人出庭受审。  黎强被控九宗罪,同时,他所掌控的渝强公司等四家企业因涉嫌非法经营罪、偷税罪1并受到指控。  何永红、来有刚等二零名组织成员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、故意杀人罪等;张友容、李小强等七名被告人因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隐匿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罪分别受到指控。  此外,原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肖庆隆、原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蒋洪、原市委市政府信访办来访2处处长姜春艳因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受贿罪出庭受审。  此案预计庭审五天。  本报记者  庭审现场》》  起诉书念了两个多小时  昨日庭审中,由于被告人达三一人之众,罪名极为繁杂,起诉书多达五九页,共三万多字。作为黎强案的第1公诉人,重庆市检察院第5分院公诉1处处长冉劲在公诉席上花了两个多小时,才将起诉书念完。“这个公诉人真厉害。”旁听席上传来赞许声。本报记者  黎强涉嫌9宗罪  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 寻衅滋事罪  隐匿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罪  行贿罪  非法经营罪  偷税罪  牟利手段》》  拦车砸车排挤竞争对手  操纵上访谋取营运指标  据指控,一九九六年七月,黎强注册成立重庆渝强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,之后又成立了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重庆渝强实业(集团)出租汽车有限公司、重庆渝强实业(集团)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二零余家子公司、分公司、控股公司。  二零零零年以来,黎强以渝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依托,采取经济利益笼络控制等方式,纠集何永红等人,在沙坪坝区、9龙坡区、巴南区等地采取暴力、威胁或其他手段,多次有组织地进行寻衅滋事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、聚众扰乱交通秩序、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非法经营以及操纵上访集访、制造群体性事件等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1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形成了以黎强为组织、领导者,以何永红、来有刚、伍树峰、黎德明、伍树芹为骨干成员,以张文友、黎萍、付培军、沈涛、黎兵、杨勇、熊宇、胥平、朱天强、陈万友、郭显立、蒋强、邓成伦、雷恩科、陈义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  为强占我市客运市场份额,该组织的惯用手法是: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,然后采取拦车、砸车、堵路、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手段,排挤、打压其他客运公司,并通过操纵上访集访、制造群体性事件向政府施压,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。通过上述违法犯罪手段,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终确立了在我市客运市场的强势地位。  行贿六七.五万余元  非法获利五七一一万元  据起诉书指控,黎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还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六七.五万余元;同时,黎强所掌控的渝强公司、强劲公司、黎强房地产公司,被控非法经营数额高达一.二亿余元,非法获利五七一一万余元;渝强公司、渝强出租、黎强房地产公司实施偷税犯罪,参与逃避缴纳税款六二零零余万元。本报记者 .blkcomment p a:link{text-decoration:none} .blkcomment p a:hover{text-decoration:underline}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